为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切实做好我区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确保我区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有序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用良种猪精液进行输配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给予补贴,调动养殖企业和农户改良生猪品种的积极性。推动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增加生猪养殖效益。2025年全区完成生猪良种补贴任务0.625万头。
二、项目内容
(一)补贴对象: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5头及以上的母猪养殖者给予补贴,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自有种公猪站且种猪精液自采自用的规模场和种猪场开展人工授精的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2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每胎补贴40元、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80元。
(三)补贴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三、实施条件
(一)能繁母猪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繁母猪以大约克、长白、杜洛克为主,兼顾我省地方优良猪种。
2.为及时发放补贴,按每头能繁母猪每胎补贴40元、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80元进行补贴,输配但未受胎的能繁母猪不予补贴。
(二)种公猪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025年项目种公猪的品种以大约克猪、长白猪、杜洛克猪为主,兼顾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地方品种、培育品种。
1.种公猪来源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或参加全国种猪育种协作组织的种猪场。
2.种公猪符合本品种外貌特征,健康状况良好,耳号清楚可辨,系谱清楚,档案记录齐全,优先使用经过生产性能测定、遗传评估优秀的种公猪。
(三)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
1.碧江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供精单位数量、名称及精液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等;同时,组织供精单位向养殖场(户)发放通知书(明白卡),注明公猪品种、精液价格、财政补贴金额、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服务承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对照文件并结合区情实际,有一定数量并符合项目使用条件的种公猪,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和运输的技术力量和基础条件,生产的精液符合《种公猪精液产品生产和质量评定规范(试行)》《种猪常温精液》(GB23238-2021)要求。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区级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陈际敏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育林区畜牧水产中心主任
张平区畜牧水产中心副主任
杨雪区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罗代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刘建军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熊凤兰区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晓军区饲草饲料工作站站长
何永杰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股负责人
杨瑞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副股长
杨祎祎区兽药饲料监察站站长
李洪英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
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总体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负责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审定,安排工作指导以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畜牧水产中心,吴育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杨雪、李洪英、熊凤兰具体办公,负责编制项目区级实施方案;负责对项目点进行审核筛选,送领导小组审定,负责指导领导小组确定的实施项目。
(二)成立项目实施小组
成立碧江区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组。
组长:吴育林区畜牧水产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平区畜牧水产中心副主任
杨雪区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畜牧师
刘建军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罗代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兽医师
成员:熊凤兰 区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高级畜牧师
杨靖红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田新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张晓军区饲草饲料工作站助理兽医师
李洪英区畜牧技术推广站助理畜牧师
何永杰区畜牧发展股负责人兽医师
唐静区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畜牧师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项目实施小组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和项目资料收集等;畜牧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协调项目有关工作;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制定本区良种猪补贴精液标识和建档工作及落实本区项目点母猪加施标识和建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良种猪精液质量抽查、开展技术培训、宣传等相关工作,协助完成良种猪场及其良种公猪品种,供精单位和种公猪的技术评定等,严格按照《贵州省生猪人工授精操作规程》对各生猪养殖场进行督查指导。具体成员职责如下:
1.搞好能繁母猪的管理。以村为单位对规模养殖场和农户饲养的能繁母猪进行造册登记。
2.完善生猪人工授精服务内容,考察、认定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各生猪养殖场,做到科学、合理设置。
3.加强人工授精技术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表册。
4.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技术员和养殖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猪人工授精、发情鉴定、饲养管理等技术水平。
5.收集、管理项目资料,收集项目报账资料上报区畜牧发展中心按程序审签后报账。
(三)补贴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生猪良种补贴的确定和公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生猪养殖场由区实施小组考察确定,并在各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和公告,各乡镇(街道)进行广泛宣传。
2.良种猪精液输配。加强人工授精技术培训,组织供精单位定期开展精液品质检查、填写良种猪精液发放使用登记册(附件 2);指导技术人员对养殖场(户)饲养的母猪进行人工授精并登记造册(附件 3),内容包括养殖者姓名、人工授精的母猪数量、精液品种、精液份数以及养殖者的签字、盖章(手印)等。
3.配种情况核定。组织对供精单位精液生产及品质检查、良种猪精液发放使用登记等信息档案开展监督检查,定期收集汇总人工授精情况(汇总表样表见附件 4);同时,张榜公示受益养殖场(户)及其饲养母猪配种情况,每次公示期不少于5天。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监督检查和公示情况,核定配种数量及效果。
(四)补贴所需资料及资金兑现流程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按季结算。
1.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申请。母猪养殖场(户)填写人工授精登记单(附件 3)及人工授精汇总表(附件 4)。
2.补贴资金审核和拨付。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根据能繁母猪养殖场(户)申请,经过走访核实并填写发放清册汇总表(附件5),由各乡(镇、街道)初审后填写补贴兑现申报表(附件6),并在本乡(镇、街道)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上述项目母猪养殖场(户)资料一同交区农业农村局,再经区级审核同意、公示无异后,签署审核意见,汇总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经审核同意后,通过“一卡通”等形式,将补贴资金拨付能繁母猪养殖场(户)。以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良种补贴资金,项目总的补贴资金不超过下达资金总额。
五、监管措施
(一)强化政府监管: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及时核查供精单位和项目场(户)项目实施情况,建立项目实施档案,全面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并于项目实施结束后10日内将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工作总结纸质版报送至区项目实施小组。区农业农村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责任,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二)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培训会、微信群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开生猪良种补贴政策,使辖区内养殖场(户)普遍知情,确保项目公开透明,同时开通监督电话:085-5253164,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违规查处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碧江区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登记单(三联单).docx
4.碧江区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汇总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