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现将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碧江区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2日。公示期间对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碧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公室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56-5218891
附件:碧江区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问题整改完成清单
铜仁市碧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附件:
碧江区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问题整改完成清单
(本批销号4件)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整改措施 |
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
办结结果 |
办结时间 |
备注 |
|
1 |
D20240523005 |
铜仁市碧江区铜兴街道啤酒厂处阳光城小区,开发商未兑现业主当时买房子时,河岸边会开发成古城,不再修房的承诺。现在业主买房后,沿河边又在修几层楼的房子,破坏山体,沿河岸的自然山石挖坑很深,严重影响小区环境,造成环境破坏。现在政府规划图已经出来了,且已经在施工,据说没有相关手续。 |
1.实地核实反映事项是否属实,同步做好业主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 2.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力度,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执行。 |
1.2024年5月24日,区自然资源局与锦江街道对阳光城小区住户进行走访核实,投诉内容部分属实。碧江区主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和信访维稳工作,在走访回访过程中,耐心向阳光城小区业主宣传解释相关政策。 2.2024年5月31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碧江区重点信访投诉件(阳光城件)。2024年8月1日,针对阳光城(啤酒厂地块)建设规划事宜,市自然资源局明确表示不予备案。 3.2024年9月23日,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关于对该项目停工期间的监督情况,表明已落实监管责任。 |
已办结 |
2024年10月12日 |
|
|
2 |
D20240526009 |
我是阳光城的业主,阳光城靠河边那里之前规划古城,手续不齐全。违法违规非法开挖,现停工,开挖面积可能有几千个平方,加上天都那边可能上万平方,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道路下塌二三十公分,积水造成安全隐患,希望认真处理。 |
1.做好业主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 2.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力度,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执行。 |
1.2024年5月27日,区自然资源局与锦江街道对阳光城小区住户进行走访,核实投诉事项。经核实,该项目早已停工,工地四周用围挡围住,道路没有下塌,停工期间有人值班值守,反映问题不属实。 2.主动与自然资源局保持工作沟通对接,2024年8月1日,针对阳光城(啤酒厂地块)建设规划事宜,市自然资源局明确表示不予备案。工作中向小区业主宣传相关政策,提升城市规划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
已办结 |
2024年10月12日 |
|
|
3 |
X20240527001 |
违规审批建设“铜仁市梵净山提质扩容生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一期)”啤酒厂地块酒店,侵占锦江流域重点保护区河段(河岸两侧50米内),涉嫌违反《铜仁市锦江流城保护条例》二十三条之规定。项目随意开挖已造成边坡及路各塌陷,泥土棵露,雨天水土流失严重,晴天扬尘四处飘散,严重对小区临河1、7、6栋房屋及幼儿园造成安全隐患;同时导致锦江河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并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
1、深入现场核查信访反映事项,宣传政策、讲明道理,取得业主的理解与配合。 2.由住建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小区临河1、7、6栋房屋及幼儿园进行安全鉴定; 3.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力度,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执行。 |
1.2024年5月28日,区自然资源局与锦江街道对阳光城小区住户进行走访,核实投诉事项,经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走访中宣传相关政策,争取业主理解。 2.2020年8月4日,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了铜仁市原天龙啤酒厂临河地块规划红线图,明确建筑红线退让应当满足《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图上已标注用地红线和锦江流域保护50米退让线。 3.2024年6月17日,受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贵州鑫广鸿建设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铜仁市“一带双核”梵净山提质扩容生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一期)啤酒厂-(边坡治理、土石方开挖工程)边坡垮塌安全评估报告,结果表明阳光城住宅小区1栋、6栋、7栋、幼儿园和其余裙房不在边坡垮塌直接影响范围内,房屋结构处于安全状态。 4.已与市自然资源局保持工作沟通对接,工作中向小区业主宣传相关政策,提升城市规划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
已办结 |
2024年10月12日 |
|
|
4 |
D20240528013 |
碧江区阳光城小区靠近河边空地上(距离河边不足50米),挖了一个很深的地下室,距离锦江河很近,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影响,并且开挖的地方有些地方已经有点塌方了,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
1.联合水务、生态环保等部门现场核查信访事项,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2.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力度,严格执行城市规划。 |
1.2024年5月29日区自然资源局联合水务、生态环保等部门现场核查确认,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开挖区域外侧能够满足《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要求,已向受访群众宣传政策争取支持。 2.开挖区域边坡已喷浆,建设单位已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已对项目开展巡查监管。 3.已与市自然资源局保持工作沟通对接,工作中向小区业主宣传相关政策,提升城市规划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
已办结 |
2024年10月12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