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碧江区2026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 制表时间:2026年1月21日 |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 1 | 村民小组长生活补贴 | 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组织部 | 组长补助 | 800元/年 | 1.由乡(镇、街道)统计填报村干部《补贴发放》统计表,初审后报送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2.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 |
一年一次 | 每年底前 | 关于调整农村村级组织干部基本报酬和办公经费的通知(碧组通〔2015〕34号) |
| 2 | 在任村干部参加城乡养老保险补贴 | 村干部养老 | 1200元/年 | 1.由乡(镇、街道)统计填报村干部《补贴发放》统计表,初审后报送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2.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 |
一年一次 | 每年底前 | 关于印发《碧江区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碧组通〔2021〕6号) | |
| 3 | 在任社区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贴 | 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 社干养老 | 按照当年缴费标准进行补助 | 1.由街道统计,并收集缴费凭证,初审后报送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社工部审核确定。 | 每年一次 | 次年缴费期满截止 | 《碧江区“强双基”社区新增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碧社发〔2024〕4号) |
| 4 | 城市社区工作者基本报酬 | 社区工作者报酬 | 社区工作者报酬由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执业资格津贴。 | 1.由街道统计填报社区干部《铜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初审后报送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社工部审核确定。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碧江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碧组通〔2022〕47号) | |
| 5 | 城市社区工作者绩效 | 社区工作者绩效 | 600元/人/月 | 1.由街道统计填报社区干部《铜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初审后报送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社工部审核确定。 | 每季度一次 | 每季度次月底前 | 《碧江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碧组通〔2022〕47号) | |
| 6 | 城乡生活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 | 铜仁市碧江区民政局 | 困难群体 | 根据困难原因和困难程度而定 | 申报对象申请,乡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按照《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16〕105号) |
| 7 | 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金 | 抚养助学 | 5000元/年 | 个人申请--由民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 | 一年一次 | 年底前 | 按照《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的通知》 | |
| 8 | 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补贴 | 失能老人 | 每人每月按照2950元的标准扣除老年人上月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 个人申请--由民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按照《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3〕14号) | |
| 9 |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 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乡村公岗 | 400/月/人 | 由乡(镇、街道)初审--区级相关部门复审 | 按申请发放 | 年底前 |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0 |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 500元/月/人(月租金不足500元的,据实补贴)一次申报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申报对象提交补贴申请材料-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初审核实-区就业局审核 | 按申请发放 | 年底前 | 根据关于印发铜仁市自主创业补贴和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通〔2019〕33号) | |
| 11 | 职业培训学员生活补助 | 职业培训学员 | 40元/人/天 | 培训学校将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合格的学员资料交到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初审——区就业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 |
按申请发放 | 年底前 |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 )》要求 | |
| 12 |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证书直补 |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及企业自主培养职工通过贵州省内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定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初级工每人600元、中级工每人900元、高级工每人1200元;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证书的,按急需紧缺及一类工种技师每人6000元、高级技师每人8000元;二类工种技师每人5000元、高级技师每人7000;三类工种技师每人4000元、高级技师每人6000元;初次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每人最高补贴600元;铜仁市建档立卡脱贫户、易地搬迁户劳动力、退捕渔民初次申领C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每人1500元 | 1.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获取证书一年以内到常住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 2.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的证书进行联网查询(查询证书真伪、职业(工种)等级、证书编号、颁证日期等)及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上报申报资料。 3.区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资料复核。 |
按申请发放 | 年底前 | 按照《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证书直补实施细则>(铜人社通〔2021〕55号》 | |
| 13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 按照申请年度铜仁市公布的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档次计算后,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 | 申请人向乡(镇、街道)经办机构申请-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初审-区就业局复审-区人社局终审。 | 按申请发放放 | 年底前 |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5〕9号)》 | |
| 14 | 稳定就业补贴 | 碧江区籍“三类人员” | 广东省补贴1000元/年,其他地区及省内补贴500元/年 | 申报对象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到村(社区)审核盖章--乡(镇、街道)核实信息--区级或乡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三类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区就业局审核。 |
每年1次 | 年底前 | 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碧江区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碧江籍劳动力稳定就业实施方案》(碧人社发〔2024〕11号) | |
| 15 | 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金 | 技工院校学生 | 在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免学费2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在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具体标准由各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国家奖学金6000元/人。 | 技工院校申请到区人社审核后发放 | 按申请发放放 | 年底前 | 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8号 | |
| 16 | 农村饮水工程公益性管水员补助 | 铜仁市碧江区水务局 | 管水补助 | 400元/人 | 乡、镇(街道)审核,报区级复核,区级复核后发放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水农〔2020〕22号)中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据实填报。 |
| 17 | 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补贴 | 铜仁市碧江区农业农村局 | 固定观察点调查员补贴 | 调查农户600元/户,问卷20元或40/户,经营主题320元/户,优秀300元/户。 | 工作完成-区级审核-发放 | 一次性 | 年底前 | 按照《关于拨付2022年农村固定观察点常规调查经费的通知》 |
| 18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对象 | 大豆玉米 | 200元/亩 | 农户申报-乡镇核实、公示-区级审定-发放 | 一年一次 | 年底前 | 铜仁市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碧江区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碧农呈(2024)28号 | |
| 19 | 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 | 残垣断壁 | 6000元/户 | 工作完成-乡镇验收、区级验收-发放 | 按申请发放 | 年底前 | 《铜仁市碧江区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 |
| 20 |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助 | 铜仁市碧江区生态移民局 | 岗位补助 | 500元/人 | 本人申请,社区入户核实,区级审核 | 一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碧江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碧江区生态移民局公益性岗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碧乡振领复〔2022〕68号) |
| 21 | 松材线虫病防治补贴 | 铜仁市碧江区林业局 | 松材防治 | 50元/人 | 乡、镇(街道)审核,报区级复核,区级复核后申请发放 | 一年一次 | 每年底前 | 按照《碧江区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
| 22 | 残疾人创业就业补贴 | 铜仁市碧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 创业就业 | 0.2—2万元 | 1、残疾人自主创业户向当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书面申请;2、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之—;3、对符合条件的告知提交相关资料; | 一年一次 | 年底前 | 铜仁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办法的通知(铜残联发〔2021〕33号) |
| 23 | 公益性岗位专职委员补贴 | 公益性岗位 | 市级补贴每人每月920元 | 本人申请,街道社区初审,区级审核,签劳动合同,由区残联每月编制工资册,按月发放补贴 | 一月一次 | 月底前 | 《关于印发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项目方案的通知》(铜残联发〔2025〕6号) | |
| 24 | 在任村纪检员基本报酬 | 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纪检报酬 | 2800元、2300元、2200元、21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人/月 | 由各乡镇编制工资册交区纪委,纪委统一汇总后报财政申报资金,走流程发放。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关于印发《铜仁市碧江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报酬待遇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碧纪发〔2021〕11号) |
| 25 | 在任村纪检员绩效奖励 | 纪检绩效 | 600元/人/月 | 由各乡镇编制工资册交区纪委,纪委统一汇总后报财政申报资金,走流程发放。 | 半年一次 | 6月30日、12月31日前 | 关于印发《铜仁市碧江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报酬待遇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碧纪发〔2021〕11号) | |
| 26 | 在任村监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障补贴 | 村监养老 | 村监会委员保底缴纳1200元/人/年 | 由各乡镇编制工资册交区纪委,纪委统一汇总后报财政申报资金,走流程发放。 | 一年一次 | 6月30日、12月31日前 | 《铜仁市碧江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干部报酬待遇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碧纪发〔2021〕11号 | |
| 27 | 村(居)综治工作站长补贴 | 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 综治补贴 | 乡镇的村和社区2100元/季度,街道的村2100元/季度、社区756元/季度。 | 1.由乡(镇、街道)统计填报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站长补贴,初审后报送区委政法委。 2.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审核确定后造册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季度结束后次月(4月、7月、10月、1月) | 2021年1月19日起,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人社局、区民政局联合行文,对村“两委”干部报酬和城市社区“两委”干部报酬进行了调整,村(居)综治工作站长补贴为同级副职差额,调整后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委员与同级副职差额为700元,城市社区“两委”干部基本报酬委员与同级副职工资差额为252元。 |
| 28 | 城乡医疗救助金 | 铜仁市碧江区医疗保障局 | 医疗救助 | 铜府办发(2022)47号文件规定标准 | 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申请、初审和公示并报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组织认定,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核定其家庭经济情况,医保部门负责核定医疗救助待遇。 | 按申请发放 | 30个工作日内 | 铜府办发(2022)47号文件《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9 | 特殊人群参保资助 | 特殊人群参保 | 1、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200元由医疗救助基金予以资助 2、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按120元由医疗救助基金予以资助。 3、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资助标准400元每人。 |
区级在参保系统中提取资助名单并进行审核 | 按申请发放 | 30个工作日内 |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 |
| 30 | 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时监测员补助 | 铜仁市碧江区自然资源局 | 地灾监测 | 1.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标准600元/月 2.威胁100人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标准300元/月 |
合理选聘风险隐患巡查和监测人员,监测经费一年发放一次 | 一年一次 | 年底前 |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管理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5〕43号) |
碧江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关于对碧江区生态移民局公益性岗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碧乡振领复〔2022〕68号).pdf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pdf
碧社发〔2024〕4号关于印发《碧江区“强双基”社区新增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pdf
碧委办字〔2022〕47号+关于印发《碧江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办理创业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铜人社函〔2025〕22号).pdf
关于调整农村村级组织干部基本报酬和办公经费的通知(碧组通〔2015〕34号).pdf
关于印发《碧江区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碧组通〔2021〕6号).pdf
关于印发《铜仁市碧江区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碧江区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2).pdf
关于印发《铜仁市碧江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报酬待遇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碧纪发〔2021〕11号).pdf
关于印发铜仁市自主创业补贴和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通〔2019〕33号).pdf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21号).pdf
黔财教[2023]65号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68)(1).pdf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管理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5〕43号).pdf
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的通知.pdf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2〕13号).pdf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3)14号).pdf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1】11号)(生活补贴)).pdf
铜残联发15号关于印发铜仁市残疾大学新生助学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碧江区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碧江籍劳动力稳定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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