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府通〔2026〕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交办公路函〔2024〕568号),进一步加强全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切实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全面强化货物装载源头监管,推进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动态管理,现将2026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告如下:
明确将洪岩硐锰矿等9家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企业调整列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货车不超限超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本行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
碧江区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856—5223359。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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