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遗失公示公告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故遗失,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宣布作废,公告期为30日。具体如下:
张顺新,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24060130023;执法区域:贵州省;工作单位: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证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有效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
申秋利,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24060130036;执法区域:贵州省;工作单位: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证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有效期:截至2024年11月16日。
陶高海,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24060130059;执法区域:贵州省;工作单位: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证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有效期:截至2024年11月16日。
熊小著,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24060130072;执法区域:贵州省;工作单位: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证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有效期:截至2024年11月16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者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856-5202103)
特此公告。
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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